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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7 20:5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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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云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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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的影友看过来:我们大家怎样帮她?

事件回放

2004年12月10日,当时年仅21岁的夏红玉被丈夫牟伦胜挖去右眼。两年过去,虽然牟伦胜几经周折之后被判8年,但法院判给她的5万多元赔偿款,却至今一分未得。这名来自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的农家女子,现在连换一只好一点的义眼(俗称假眼)的钱都没有。

噩梦之始

刚刚生下儿子17天便惨遭丈夫毒手,她说“我能听到神经断裂的声音”

回忆起2004年12月10日下午2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惨剧,夏红玉仍然有些惊恐。那是夏红玉刚刚生下儿子的第17天,她在卧室休息,丈夫闯进来,想和她发生关系,“我很累,就拒绝了。”夏红玉说,不久她就睡着了,后来迷迷糊糊感到眼睛边上有丝丝凉意,她睁开眼睛看到,牟伦胜正拿着两把螺丝刀对着她眼睛的两侧。

夏红玉说,她当时根本没有想到牟伦胜会对她下毒手,便下意识地把螺丝刀拨到一边。这时,牟伦胜放下一把螺丝刀,握着另一把,猛然戳向她的右眼。戳破眼皮后,牟又伸手抠向她的眼眶,眼球整个都被抠了出来,只剩一点皮肉连着眼眶,“他挖我眼睛的时候,我能听到神经断裂的声音。”夏红玉说,当时她满脸是血,整个脖子和脸都肿了,她惟一的信念就是不能昏迷,直到被送进医院。在医院,她的右眼眼球被摘除。

事发后,夏红玉和家人惟一的心愿就是让牟伦胜得到法律制裁,但这个过程几经周折。2004年12月22日,牟伦胜在恩施州精神病院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随后,利川市公安局将牟伦胜释放并撤销案件。夏红玉怀疑,这一鉴定结果与牟伦胜一名在当地政法机关任职的亲属有关,她和父亲开始上访。在有关部门干预下,司法程序重新启动。牟伦胜两次被重新鉴定,结论为“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但其作案动机正常,作案时辨认能力存在,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2006年2月28日,牟伦胜被咸丰县人民法院异地判处有期徒刑8年,赔偿夏红玉5.6万余元。

艰难索赔

法院判决夏红玉应得赔偿5万多元,可她现在连一只好一点的义眼都换不起

“我拿到判决书可是拿不到钱。”夏红玉说,判决生效后,牟家以没钱为由拒绝赔偿。为了给她治病,家在农村的父母把房子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别人,再以每月200元的价格反租回来,年幼的妹妹则辍学南下广东打工。夏红玉说,她一直盼着这5万多块钱,她要把房子赎回来还给父母,她不愿看到妹妹那么苦。


而更紧迫的是她的右眼。她现在有一只义眼,可是质量不好,戴一会儿眼里的分泌物就会布满整个眼睛。由于眼眶受损严重,义眼和眼眶不太契合,走路步子稍微快一点,义眼就会掉出来,“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夏红玉说,那样的场景让她尴尬万分,众人无比惊奇的目光让她无地自容。可是不戴这只义眼,眼眶又会萎缩。


夏红玉曾经想移植一只动物的眼睛,不用每天摘戴,这样她可以不用天天想起那场噩梦。可同仁医院的医生告诉她,国内没有这种移植技术。医生还告诉她,现在这只义眼不能戴了,换一只义眼加上眼部的手术大约需要一万元,而义眼每隔几年还需要更换一次。可每个月购买廉价眼药水所需的150元,现在在她都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夏红玉说,她现在经常重复做一个恶梦,在梦里喊“爸爸,他又来挖我眼睛了,你救救我!”
骑云看世界 上传了这个图片:


[ 此帖由 骑云看世界 最后编辑于: 2006-12-18 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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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8 23:3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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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白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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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恐怖哦!!!
好恐怖哦!!!判的还不够重!!!而且严重吃了没知识的亏!!!!!!


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只鸭子叫小黄,一天他被车撞到,他就大叫一声:「呱!」从此他就变成小黄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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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9 0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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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白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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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造成一眼盲属于重伤

牟伦胜想和她发生关系,他怎么没找别的女人呢?因为他知道她是他的妻子,这难道还不证明他辨认能力存在么??
牟伦胜能够放下一把螺丝刀,握着另一把,猛然戳向她的右眼。戳破眼皮后,牟又能够伸手抠向夏红玉的眼眶,将夏红玉眼球整个都被抠了出来,只剩一点皮肉连着眼眶,当时夏红玉满脸是血,整个脖子和脸都肿了。
“他挖我眼睛的时候,我能听到神经断裂的声音。”被害人的诉说以及以上事实证明难道还不能说明牟伦胜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么???

起码可以判10年以上。


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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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9 08:1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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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云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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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故意伤害罪
引用:
最初由 纯白的微笑 发表
故意伤害罪:

谢谢您的阅读和点评。我想牟伦胜至少应当被判20年有期徒刑。牟伦胜是个畜生,这毕竟是在他妻子生产才17天的时候发生的,她妻子没有任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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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3 09:3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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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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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Re: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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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骑云看世界 发表

谢谢您的阅读和点评。我想牟伦胜至少应当被判20年有期徒刑。牟伦胜是个畜生,这毕竟是在他妻子生产才17天的时候发生的,她妻子没有任何过错。

真是令人发指,他会受到应有惩罚!赞楼主的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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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4 16:59  #6
a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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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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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他妈的不是人了~~~~~
可是我们能做什么呢
女人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把眼睛擦亮了
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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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4 19:37  #7
初级会员
cheng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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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0 14:2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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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40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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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 法律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而国家和社会可以 只是 你的遭遇不一定能触碰到他们行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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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1 12:2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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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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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还有这样的恶魔?应该给他重重的处罚,简直就是法盲.自己的妻子都能下的了手,这种男人就不应该活着.好同情她啊,有没有办法治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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