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康定户口的话不算剽窃吧!
剽窃行为,深恶痛绝!但在目前的中国大陆,深受其害的被侵权者,维权的成本太高,而剽窃者,哪怕就是输了官司,其违法行为的成本却很低,为其商业目的考量,它其实很划算的——这也许也算一个“中国特色”?
这位康定户口朋友说的是,深受其害的我最终悟到的是"中国没有知识产权"......两年来我的多组图片和文字稿件五十多次被各类媒体盗用,其中包括数家国内权威媒体......(有人民日报.中央什么台.中国什么杂志等)......难道这些单位不知道知识产权吗,我想肯定不是......想维权的成本太高,也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
[ 此帖由 袁培德 最后编辑于: 2006-12-30 1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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