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岂有此理、竟有此事! 近来连续出现几起剽窃事件,令人愤慨,使人拍案,又发人深思。对于剽窃者,除了舆论谴责外,似乎拿他没有办法。封了他的帐户,他换个名称又上来了。甚至于他拿了你的作品去牟利,维权的成本高得让你只想放弃。前面就有赢了官司赔了金钱、时间、精力和其他工作机会还得到一肚子窝囊气的实例。在假冒伪劣屡禁不绝的社会大环境里,摄影者要维护自己的著作权是多么的难! 回过头来用阿Q精神安慰一下楼主:有人盗你的版,说明你的东西好啊!才发了三张片子就有了这样的“待遇”,偶在《新摄影》发了两三年了,还未遇到过。还是猫猫你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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