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qxs 发表 7、玛丽恩广场的市政厅
德国的饮食,对中国人来说,确实算不上美食,上来一道汤,让我永远难忘,一句话“齁咸”。我让女儿找跑堂的小伙子要杯开水,我把这是在德国给忘了,哪能要开水啊。从此以后,在餐馆吃饭,再也不要提非分之想,不然既难为女儿,也难为当地的人。红烧猪肘子、烤小泥肠,结账的时候要了55欧元,我眼睛瞪得大大的,没说出话来。后来也就习惯了,在这里,你要是按照欧元对人民币的币值,就没法消费。10:1的比例,中国人的工资是没法在这里生活的。55块钱,在北京的餐馆吃顿饭相当便宜了。要是折算就是550多元,都敢到在北京饭店贵宾楼点俩菜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