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Chelan 发表 拍的只是非常一般的极光,还好意思说那天有强度10级的(谁告诉你有10级的?)。楼主将帖子帖上了几十个网,很炫耀啊,看来真是没见过强度超过3级的美丽极光,呵呵。
赚够了中国人的钱,跑去加拿大兜风,呵呵,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中国人。在加拿大与你同路走过的人都清楚你的为人可恶得很,很丢中国人的脸! |
至于我拍的北极光我喜欢就行啦!“非常一般”也好,“非常不一般”也好,那都物所谓,我发的那帖子影响阁下了吗? 和我同路走过的人说我“恶”吗?请问阁下怎么知道的?莫非阁下认识哪位?一个“恶”字解释太多,不知阁下认识的那位曾和我“同路走过的人”是站在哪个角度看问题,阁下不妨可以指点一二!不过我自认为还可以啊?没有对谁使恶呀?长时间在一起旅行,中途有一些意见不一致也是正常的,但事后大家还都是朋友啊,或许有极个别的性格上有些不和,那也就是日后少一点来往而已,恐怕怎么也说不上“恶”字吧!“很丢中国人的脸!”这话又从何谈起呢? “赚够了中国人的钱,跑去加拿大兜风,呵呵,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中国人” 这话又更不着边际啦!我赚不赚钱,赚谁的钱跟你有关系吗?大家上网只是玩玩,消磨时间而已!平白无故你为什么跟我过不去?我们认识吗?我得罪过你吗?你是不是跟我有什么过节?你是谁?可以光明磊落一点吗?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可以吗? 我可以告诉你:本人叫路明,男,现年59岁,退休人员,退休前在安徽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任董事长。为了孩子上学本世纪初老婆技术移民来加拿大,我自然取得了加拿大居民身份,又由于加拿大政府规定:加拿大居民五年内必须在加国住满两年,再加上我也厌倦了中国商场上的那种生活,所以2006年转让了我在公司的全部股份,提前退休来到了加拿大开始了“坐移民监”的生活。我不懂英语,没有办法在这个国家就业,再加上我爱好摄影所以常在北美旅行、拍片。钱是赚了一些但不多,所以我现在来到加拿大还要靠房租收入支付我的旅行费用(在多伦多我买了一座半独立的房子,地下室出租了,楼上四间睡房租出了两间,我们全家只住两间睡房,与房客合用厨房、合用卫生间,省一点钱好出去旅行、拍片),干了一辈子赚了几百万元人民币这在今天的中国不足为奇吧?再说了我赚钱又与阁下何干呢?我怎么就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中国人”了!!! 如果阁下认为我那钱来路不明,阁下大可以举报我呀?我的个人资料已经告诉阁下啦,那都是真的,我还可以告诉阁下我还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艺术摄影学会理事、加拿大中国摄影学会副会长,在这些社会团体里都可以查到我的档案,阁下如果不相信我的话大可以去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