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颂”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启事浩浩荡荡的万里长江是中华民族精神品质的象征,改革开放二十余年来,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的新兴港口经济城市——张家港,勇当率先发展科学的领跑者,实现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这座年轻的城市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化先进市、国际花园城市、国家生态市等近百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在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中名列第三,张家港精神闻名全国。2005年,张家港市被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市。高瞻远瞩的张家港人秉承长江一往无前、奔腾不息的精神,自2004年开始,成功举办了“中国当代著名书法家精品展”、“中国画提名展”和“‘长征颂’全国征歌大赛”等,已成为长江文化艺术展示的系列活动。为进一步有效推动长江流域文化交流传播,形象、直观地展现长江文化,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联合中国摄影家协会特举办“长江颂”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欢迎各地的摄影家及爱好者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张家港市委宣传部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摄影报》社
征稿细则
1、 征稿分民俗风情、人物篇和建筑、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篇。作品以长江源头至长江入海口之万里长江为主题,通过摄影家的审美追求和独特风格,展示两岸自然风光、生态环境、民间艺术、民俗风情(如民族宗教、风土习俗、生产生活方式、传统艺术等)、人物风貌及建筑和经济建设等。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 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
3、 每幅作品背后需粘贴《作品表》,并用中文如实填写每项内容,题目可标注在作品正面下方;
4、投稿数量不限,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方片要求8×8英寸,反转片、
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请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作品不得装裱;谢绝组照;
5、 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确需退稿的作者,请在邮件正面及《作品表》中标明,并寄退稿费30元(20幅以下);
6、 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 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8、 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收藏作品数量及稿酬
1.本次大展共征集200幅入选作品,其中:
民俗风情、人物篇
收藏精品1幅,回报稿酬人民币2万元,颁发证书一帧;
收藏佳作2幅,回报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颁发证书一帧;
优秀作品97幅,回报稿酬人民币500元,颁发证书一帧。
建筑、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篇
收藏精品1幅,回报稿酬人民币2万元,颁发证书一帧;
收藏佳作2幅,回报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颁发证书一帧;
优秀作品97幅,回报稿酬人民币500元,颁发证书一帧。
2、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3、入选作品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4、评选结束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所有入选作者名单及作品精选。
5、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理。
展览
200幅入选作品将于2007年11月1日至7日在“07(张家港)长江文化艺术展示周”期间展出。展出地点:张家港博物馆
截稿日期
2007年8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投稿地址:
北京东单红星胡同61号中国摄影报
《“长江颂”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办公室 收
邮编:100005
联系人: 沈硕
电话:010-65271662
传真:010-65251662
网站查询:
http://www.cpanet.cn作 品 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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