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颂”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启事
浩浩荡荡的万里长江是中华民族精神品质的象征,改革开放二十余年来,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的新兴港口经济城市——张家港,勇当率先发展科学的领跑者,实现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这座年轻的城市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化先进市、国际花园城市、国家生态市等近百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在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中名列第三,张家港精神闻名全国。2005年,张家港市被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市。高瞻远瞩的张家港人秉承长江一往无前、奔腾不息的精神,自2004年开始,成功举办了“中国当代著名书法家精品展”、“中国画提名展”和“‘长征颂’全国征歌大赛”等,已成为长江文化艺术展示的系列活动。为进一步有效推动长江流域文化交流传播,形象、直观地展现长江文化,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联合中国摄影家协会特举办“长江颂”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欢迎各地的摄影家及爱好者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张家港市委宣传部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摄影报》社
征稿细则
1、 征稿分民俗风情、人物篇和建筑、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篇。作品以长江源头至长江入海口之万里长江为主题,通过摄影家的审美追求和独特风格,展示两岸自然风光、生态环境、民间艺术、民俗风情(如民族宗教、风土习俗、生产生活方式、传统艺术等)、人物风貌及建筑和经济建设等。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 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
3、 每幅作品背后需粘贴《作品表》,并用中文如实填写每项内容,题目可标注在作品正面下方;
4、投稿数量不限,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方片要求8×8英寸,反转片、
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请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作品不得装裱;谢绝组照;
5、 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确需退稿的作者,请在邮件正面及《作品表》中标明,并寄退稿费30元(20幅以下);
6、 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 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8、 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收藏作品数量及稿酬
1.本次大展共征集200幅入选作品,其中:
民俗风情、人物篇
收藏精品1幅,回报稿酬人民币2万元,颁发证书一帧;
收藏佳作2幅,回报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颁发证书一帧;
优秀作品97幅,回报稿酬人民币500元,颁发证书一帧。
建筑、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篇
收藏精品1幅,回报稿酬人民币2万元,颁发证书一帧;
收藏佳作2幅,回报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颁发证书一帧;
优秀作品97幅,回报稿酬人民币500元,颁发证书一帧。
2、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3、入选作品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4、评选结束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所有入选作者名单及作品精选。
5、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理。
展览
200幅入选作品将于2007年11月1日至7日在“07(张家港)长江文化艺术展示周”期间展出。展出地点:张家港博物馆
截稿日期
2007年8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投稿地址:
北京东单红星胡同61号中国摄影报
《“长江颂”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办公室 收
邮编:100005
联系人: 沈硕
电话:010-65271662
传真:010-65251662
网站查询:
http://www.cpanet.cn作 品 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民俗风情、人物篇 □ 建筑、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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