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金绣球杯”和谐美丽新靖西 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发展先进性文化,充分展示靖西的自然风貌、边关风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文化与旅游互动发展,推动富裕、文明、和谐新靖西建设,特举办第二届“金绣球杯”和谐美丽新靖西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西区内外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主办单位:**靖西县委员会、靖西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西旅游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靖西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体育局、县旅游局、靖西摄影协会
征稿细则:
一、作品内容:凡是反映靖西县境内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各族人民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以及城乡建设、经贸发展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此次影赛分三个类别进行评选
A:自然景观类(山水风光、田园风光、旅游景区景点);
B:人文景观类(民俗风情、百姓生活、节庆活动、人物特写);
C:城乡建设及经贸发展类(城乡建设新貌、工农业生产场景、厂区矿区容貌、边境贸易、繁荣的城乡市场、工艺品制作销售等)。
二、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是2007年以来的新作,无论是使用数码相机或传统相机拍摄,一律用光面相纸制作成彩色照片参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作品不得装裱,背面须粘贴《参赛表》,并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三、参赛作品数量、规格:每位参赛者可选送A、B、C三个类别的作品参赛,但不允许一稿投多类,每个类别的投稿数量最多可以达到10幅(组照算1幅,组照构成不超过6张)。单幅作品规格为10英寸(长边),其中个别特殊规格的宽幅作品其高度不得超过6英寸,组照每幅作品规格为7英寸(长边),组照需用衬纸粘连并自行按顺序编号。凡超过规定尺寸的作品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四、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大赛组委会将聘请广西7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
A 类作品设:一等奖1幅,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幅,每幅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幅,每幅奖金3000元;
B类作品设:一等奖1幅,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幅,每幅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幅,每幅奖金3000元;
C 类作品设:一等奖1幅,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幅,每幅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幅,每幅奖金3000元;
优秀奖30幅,每幅奖金500元,入选奖120幅,每幅奖金300元。优秀奖及入选奖不分类别。在奖项设置范围内,同一作者所获得的奖项等级及数量不受限制,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本次影赛不收费、不退稿,获奖者均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入选获奖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五、展览制作相关事宜:所有获奖作品统一调底(或提供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供主办单位放大展出,展出的作品最大规格为24英寸。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寄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放大制作后底片(含反转片、电子文件)退还作者。
所有参赛者将被视为认可本影赛细则的有关规定,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六、征稿时间、投稿地址:从2008年2月20日起至9月5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稿件寄(送)至广西南宁市祥宾路63号旅游大厦5楼509—8号广西旅游摄影协会收,请在信封左边注明“金绣球杯”字样
邮 编:530021
联系电话:0771—5594487、15994370517
联 系 人:彭静
七、颁奖仪式及作品展:主办单位将于2008年9月30日在靖西县举行颁奖文艺晚会,诚邀荣获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出席。获奖作品展在国庆黄金周期间在靖西县举行。
第二届“金绣球杯”和谐美丽新靖西摄影大赛参赛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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