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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摄影论坛 > 摄影讨论区 > 摄影杂谈 > 放弃好片还是放弃原则?(曝光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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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人海飘过 于 2008-06-12 23:05 解除置顶
2008-05-03 16:01  #31
会员
江河源

级别: 大学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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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22971
注册日期: 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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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起了,我们现在有个八耻八荣,好好对照


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爱您所爱,照您所照!
http://my.nphoto.net/np32605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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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4 23:00  #32
会员
年轻船长

级别: 小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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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广东, 广州
引用:
最初由 萧音悠扬 发表
关于第五楼的说明:

本来是有一张正面曝光的,后来太白版主短信建议加上马赛克。但我不会做这样的效果,也不认为有必要。我发出正面照的时候也曾经犹豫的,后来考虑到曝光帖子的力度,还是发上来了。这本来是对事也对人的论题。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但是,每个人都有犯错的可能,每一个人都应该获得反省和改正的机会。因此我把五楼的照片删除了,不是害怕招惹麻烦,我本来就不是一个需要马甲的人。只是我认为,这位摄影人不会再重犯第二次错误,因此他的面容也不应该长期在帖子里曝光。这是出于对他的一种尊重。正因为我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我这样做了。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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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8 11:18  #33
会员
Nicolasbsisu

级别: 小学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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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952
注册日期: 2007-04
来自: 中国, 上海, 上海
这位'大师'纯属想引人注目型的
公德>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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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8 16:49  #34
会员
多依林

级别: 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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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2003-07
来自: 中国, 天津, 武清
Re:悻悻而去
引用:
最初由 萧音悠扬 发表
“敬业”不是无视公德的理由!


说的对。不良行为应当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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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不高,眼光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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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8 16:57  #35
会员
多依林

级别: 初中二年级
积分: 2836
发帖数: 2622
注册日期: 2003-07
来自: 中国, 天津, 武清
引用:
最初由 太白遗风 发表
非常感谢萧音悠扬老师的正义呼吁,我们一起来为制止不良行为,改善社会风气而努力。
建议以后对曝光的不良行为,如果是正面的,还请在脸部采取模糊的方法,一则是对他人的尊重,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对肖像权的侵犯,主要是两点:一是有损他人的名誉;二是利用他人的形象获得经济利益。我们还是对事不对人比较合适。
让我们共同努力,象萧音悠扬老师那样,仗义执言,为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这样做比较稳妥,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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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不高,眼光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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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 08:55  #36
初级会员
杰弗

级别: 小学一年级
积分: 5
发帖数: 4
注册日期: 2008-04
来自: 中国, 江西, 南昌
坚决支持!!!前几天看见一幅叫《鹭》的照片。作者恬不知耻的在留言中写道,感谢某某朋友扔石头把鸟打飞起来,才得以拍出飞鸟(现在这段话在我抗议后删掉)。。。我是心疼啊!!!所以给了三个朝下的大拇指,并表示抗议。但看见不断有人在评语中写道,精彩、欣赏、学习等,更是痛心疾首!今天看见好友这个贴子,心情舒畅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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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 10:32  #37
会员
萧音悠扬

级别: 初中三年级
积分: 3591
发帖数: 3446
注册日期: 2006-11
来自: 中国, 广东, 上海
同意杰弗的环保观点!!看过不少帖子说的是用喷杀虫剂的办法把虫麻痹或者杀死再拍微距。也目睹很多人为了画面的效果折断旁边生长着的另一些枝桠花草,还有人为了引诱动物过来合影,喂给他们炸薯片,巧克力豆等等,动物园不少动物都因此生病或者死亡。每当我看见,我都会当面指责这类行为,可是换来的总是异样的眼光和不屑一顾的神情。

今天是哀悼日的第二天,国家为灾难者降半旗致哀,体现了对生命对人性的尊重。人与自然本为一体,在山河同悲的时刻,我们更应该珍惜身边的一切,爱护身边的一切,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爱护一草一木一花一鸟。假如放弃一张照片却能保持环境的自然和谐,我们有什么理由去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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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自己快乐。笑一笑,世界更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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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 23:16  #38
会员
傻瓜耍酷

级别: 小学二年级
积分: 91
发帖数: 82
注册日期: 2008-03
来自: 中国, 福建, 漳州
基本道德都不懂还能称什么大师?侮辱了他手上的相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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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2 12:50  #39
会员
复杂

级别: 小学二年级
积分: 78
发帖数: 78
注册日期: 2008-02
来自: 中国, 山东, 山东
常事儿。
女模特摘下果农的果树花拍照的不太多了?周围一帮“家”,不知有没有无间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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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2 20:44  #40
会员
林籁

级别: 初中三年级
精华: 3
积分: 4742
发帖数: 4495
注册日期: 2007-05
来自: 中国, 江苏, 苏州
引用:
最初由 萧音悠扬 发表
同意杰弗的环保观点!!看过不少帖子说的是用喷杀虫剂的办法把虫麻痹或者杀死再拍微距。也目睹很多人为了画面的效果折断旁边生长着的另一些枝桠花草,还有人为了引诱动物过来合影,喂给他们炸薯片,巧克力豆等等,动物园不少动物都因此生病或者死亡。每当我看见,我都会当面指责这类行为,可是换来的总是异样的眼光和不屑一顾的神情。
今天是哀悼日的第二天,国家为灾难者降半旗致哀,体现了对生命对人性的尊重。人与自然本为一体,在山河同悲的时刻,我们更应该珍惜身边的一切,爱护身边的一切,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爱护一草一木一花一鸟。假如放弃一张照片却能保持环境的自然和谐,我们有什么理由去破坏??!

萧音,你说的“原则”在有些人看来就不是“原则”,所以……
其实,这选择该是毋庸置疑的,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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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愿资助贫困学生,请与这边联系:苏州市儿童少年基金会 电话:0512-65207251
林之籁http://blog.sina.com.cn/linlai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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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7 20:54  #41
初级会员
天上的贝壳

级别: 小学一年级
积分: 15
发帖数: 15
注册日期: 2008-06
来自: 中国, 广东, guangzhou
放弃好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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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7 23:03  #42
会员
床上的月亮

级别: 小学二年级
积分: 73
发帖数: 64
注册日期: 2007-07
来自: 中国, 上海, 上海
此种人拍不出好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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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9 09:54  #43
版主
太白遗风

级别: 大学三年级
精华: 5
积分: 27312
发帖数: 25622
注册日期: 2005-12
来自: 中国
首先是做人,其次是做艺术工作者或新闻工作者,再其次是做摄影人,再其次是拍摄照片。
拍摄一张照片和做人的原则相比,孰轻孰重,太分明了。万万不可颠倒!


[ 此帖由 太白遗风 最后编辑于: 2008-06-09 0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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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9 10:01  #44
会员
木然

级别: 小学二年级
积分: 67
发帖数: 67
注册日期: 2008-04
来自: 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
世界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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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9 18:25  #45
会员
小米丽雅

级别: 小学六年级
积分: 918
发帖数: 855
注册日期: 2006-12
来自: 中国, 湖北, 武汉
对照,先严于律己。
想起在婺源,看见眼前的美景就去踩了路边边只有两米深的地埂埂 后来听导游说是那里的农妇有意弄的,本来就没有什么地,她把有力地形占用了,好敛财。
不过就算是这样,今天看了悠扬的帖子,深受启发,以后要好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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