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大奖征集摄影图片故事
伴随着国家经济的繁荣昌盛,税收兴邦惠民,担当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国计民生的重要角色。2008年是全国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月,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为了使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更加形象地了解“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 “税收·新视角”图片故事摄影大赛,要求通过新颖、独特的视角,以图文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讲述与税收有关的故事,充分展示税收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做出的贡献。 内容参考 1、通过山东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反映山东国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落实税收政策,促进山东地方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 2、通过山东在“三农”、教育、科技、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百姓生活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反映税收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民生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3、通过改革开放30年,税务部门在执法、服务、管理等方面发生的显著变化,展现“忠诚、法制、尽责、和谐”的山东国税核心价值理念。 4、展示国税干部勤政廉政、纳税人诚信纳税、社会公众协税护税的感人事迹。 奖项、奖品设置 1、一等奖3个,奖金各5000元,颁发证书、作品集 2、二等奖5个,奖金各3000元,颁发证书、作品集 3、三等奖10个,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作品集 4、优秀奖30个,颁发证书、作品集 以上奖金不能重复获得,获奖者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参赛规则: 1、参赛形式:以组图配文字的形式,讲述一个完整的、与税收有关的专题故事。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写实性、艺术性、思想性。每组作品包含2-10幅图片,文字内容200字以上。 2、作品规格:单幅作品10英寸,即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黑白及彩色照片均可。参赛作品裱贴在16开的硬卡纸上,每组的若干照片用透明胶带相连,文字部分请贴在第一张卡纸上。卡纸背面必须要详细填写参赛表(请到山东国税门户网站下载)。 3、参赛作品需附送光盘一张,图片文件不得小于1M。同一位作者的所有作品可以刻录在一张光盘上。 4、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展览、出版、网站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5、凡投寄作品参加本次大赛评选的作者,举办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活动规则。参加本次大赛的作品不得发生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评选委员会: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委员会至少由5名摄影专家组成。 获奖作品出版:评选结束后,将编辑出版《2008 “税收·新视角”图片故事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部分获奖作品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山东国税门户网站将制作专题网页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展示。 作品投寄 收件人:山东新之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山大路201号创展中心801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5876677 85876661 传真:0531-85876666 截稿时间:2008年8月31日 参赛表格下载地址>> www.sd-n-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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