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金钟山杯”摄影大赛征稿启示
金钟山旅游度假区位于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景区规划总面积为6平方公里,预计总投资额1.5亿元,是一个集游览、观光、休闲、度假、商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景区。主要以自然景观为依托,人文景观为陪衬,是一个拥有溶洞及乾龙天坑的观光、森林浴场、水上餐厅、跑马场、高尔夫练习场、长寿宫、风格各异的养生住宅园等设施组成的大型养生休闲度假区。为了更好的宣传金钟山景区,能让更多的游客了解金钟山美丽的风光,打造景区知名度,特举办此次摄影大赛。本次摄影大赛由桂林永福县人民政府、广西艺术摄影学会主办,桂林金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桂林艺术摄影学会承办。大赛规则如下;
一、主办:广西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
广西艺术摄影学会
承办:桂林金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桂林艺术摄影学会
二、时间:200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
三、拍摄要求:
1、桂林金钟山风景区及周边的永福境内风光。
2、广西艺术摄影学会、桂林艺术摄影学会会员凭会员证参加。其它摄影组织会员及摄影爱好者需持两会签发的参赛证、身份证方可参加大赛活动。
3、参赛作品必须保持影像原貌,影像合成及用PS技术改变原貌的作品谢绝参赛。
4、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作者投稿数量不限,组照限8张以内(以1幅计)。
5、参赛作品为10寸(黑白不限),获奖作品需提供30MB以上TIF格式电子文档(光盘)。
四、金钟山景区提供条件:
参加此次大奖赛活动,金钟山景区凭证一律免收门票,住宿费按每人50元/晚优惠。景区提供普通餐饮:早餐5元/人餐,中餐或晚餐(快餐)10元/人餐标准。其它消费,如酒吧、泡澡等其它服务按门市价8折优费。
五、评委组成:
广西艺术摄影学会、广西桂林艺术摄影学会、桂林永福县人民政府、桂林金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9人组成评委会。
六、奖项:
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15000元
二等奖4名,每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8名,每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100名,每名奖金300元
获得等级奖的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负由组委会代扣)。
七、参赛投稿
地址:广西桂林永福县罗锦镇金钟山旅游景区
邮编:541801
收稿人:李玉萍
联系电话:0773-8632616、13877380100
八.截稿日期;2009年4月30日(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九、广西桂林金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参赛获奖作品拥有广告、商业、出画册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广西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政府
广西艺术摄影学会
桂林金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桂林市艺术摄影学会
200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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