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三峡行人 发表 反对这种说法,很简单,如果人体摄影是色情,那<新摄影>就该关闭了.社会和政府不会同意色情在此泛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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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动不动就把“社会”和“政府”搬出来,并且还是用一个“和”字连接。请注意社会不等于政府,政府不等于社会,甚至社会不涵盖政府,政府不代表社会。 请注意“社会”也可能和“政府”存在对立的一面,您说的“社会和政府不会同意”是在暗示“人民和政府”不会同意?或者是说“法律”不允许? 我们尚且不讨论善法或恶法的问题,光就现行法来说,请注意法律上的词语和“色情”的关系,“淫秽”和“色情”的关系,区别。 再一步说,现在进行的网络言论和内容管制,已经不是一个对错,正义与邪恶可以判断的,甚至已经超出了合理不合理的范畴,那么该等管制的正面和反面均无法成为判断另一事物的准据。 胡子眉毛一把抓,可谓言论者的失败。 并不反对您的论点,但是攻击您的论据。 对事不对人,不好意思,谢谢
[ 此帖由 sangjiji 最后编辑于: 2009-03-08 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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