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东盟•魅力城市(国际)摄影展征集公告
在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到来之际, 2009中国-东盟国际摄影节(China-ASEAN Intenational Photo Festival简称CAIPF)将于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中国南宁举
办。
2009中国--东盟国际摄影节特设“中国-东盟•魅力城市(国际)摄影展”, 本次摄影展将通过向广大摄影师、摄影爱好者等个人或团体征集全国各城市魅力图片,挑选出100
幅具有城市代表性作品,与东盟十国的魅力城市作品同时在中国—东盟国际会展中心展出。通过本次影展促进中国—东盟摄影文化发展与繁荣。
为充分展示我们魅力城市的风情风貌、建筑风格、人文风情的律动音符,现特诚挚邀
请国内外摄影师、摄影团体积极选送 “印象魅力城市”的摄影佳作,踊跃投稿,为摄影文
化发展做出贡献。
现将图片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
广西布兰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www.blanca.com.cn 二、支持媒体:
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晚报、信报、新京报、黑龙江日报、辽宁日报、半岛晨报、辽沈晚报、新文化报、新报、内蒙古商报、城市快报、天津日报、燕赵都市报、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和三晋都市报、内蒙古晨报、今晚报、北方新报、大河报、东方今报、楚天都市报、潇湘晨报,湖南日报、新民晚报、青年报、晨报、上海星期三、地铁时代报、扬子晚报、南京晨报、扬州晚报、南京周末、海南特区报、都市快报、合肥晚报、淮河晨刊、南京晨报、蚌埠日报、齐鲁晚报、江南都市报、山东商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新快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贵州都市报、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广西交通广播、南国都市报、南国早报、南宁晚报、当代生活报、都市快报、钱江晚报、信息日报 南昌晚报、福建日报、济南时报、闽南日报、重庆晨报、重
庆时报、重庆晚报、四川日报,成都商报、摄影与摄像、云南日报,生活新报、新疆都
市报、新疆旅游报、乌鲁木齐晚报、华商报、大公报、三都市报、都市天地报、西部商
报、兰州晨报、兰州鑫报、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宁夏日报、银川晚报、澳门日报、香港商报、南华早报、星岛日报、都市时报、TOM、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摄影世界、摄影之友、中国摄影家、数码摄影、腾讯QQ、新浪网、网易、搜狐
三、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魅力城市” 作品要求
(一)体现中国-东盟的城市风貌、建筑风韵、历史古迹、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经济发展、城市变迁及精神面貌等,展示积极向上、风情万种的城市魅力。
二)参加此部分摄影作品稿件数量不限,作品作为公益展出,不涉及具体报酬,入选作品将作为本届藏品刊登入会刊。其他规则参照本活动总体规则。
五、作品展览安排
时间:2009年10月20日——10月24日
展出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六、奖项设置
一)特级佳作(1幅),稿酬1000元+荣誉证书
高级佳作(4幅),稿酬各500元+荣誉证书
佳作(10幅),稿酬各200元+荣誉证书
入围作品(80幅),各获得荣誉证书
(二)入围获奖者,优先评选为第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特约摄影师。
(三)入围作品将在中国-东盟博览会主场地(会展中心)进行展出。
(四)入围作品将做典藏集收入本届会刊。
七、活动规则
(一)参赛者不限性别、年龄、国别、地区、职业。
(二)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数量不限。
(三)所有作品须填写标题、内容简述、拍摄地点等资料。
(四)入选作品仅限2009中国—东盟国际摄影节活动展示使用及收录纪念会刊等,不做商业使用; 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与组委会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五)所有作品以帖子形式上传至布兰卡摄影网本大赛专题板块。
网址:
www.blanca.com.cn/caipf/index.php?action=city (六)所有投稿作品帖子在发布时,请选择我要参赛选项框中的“魅力城市”并正确填
写个人 信息(个人信息不对外公开),以便组委会联系。
(七)以往获奖作品宜可作为本次征集作品对象。
(八)入选作品作者请提供作品原片,含胶片和数码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入选作者有机会评选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特邀摄影师”荣誉称号。
(九)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认可本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十一)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
咨询热线:0771-5886518 客服QQ:188018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