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HOTO.NET
新摄影论坛 > 器材讨论区 > 数码相机讨论区 > 摄影是艺术,“艺”在那里?  
回复帖子
 作者 主题 
2010-02-17 09:50  #1
会员
梦杳

级别: 小学四年级
精华: 1
积分: 200
发帖数: 135
注册日期: 2007-05
来自: 中国, 陕西, 西安市
摄影是艺术,“艺”在那里?
你说说:摄影是艺术,“艺”在那里?


[ 此帖由 梦杳 最后编辑于: 2010-02-22 18:02 ]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10-02-17 11:11  #2
会员
北京浪人

级别: 高中一年级
精华: 3
积分: 7778
发帖数: 7599
注册日期: 2008-06
来自: 中国, 北京, 北京
沙发!


____________________
【佛曰】:坐亦禅,行亦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体自然。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10-02-17 18:10  #3
会员
sparks_chen

级别: 小学六年级
积分: 1049
发帖数: 979
注册日期: 2007-10
来自: 中国, 上海, sss
纪实摄影的本质与艺术特质(转)
作者 周胜南 http://c.chinavisual.com/2007/09/18/c42527/index.shtml

纪实摄影,是摄影者将对周遭生活的敏锐观察经由其本身的组合后,让照片说出故事。它的功能不仅是传达信息,更在于引导读者佐证某种社会的真实状态。

一、纪实本质:真实的相对性
  
1、艺术特质:真实与纪实
  
真实,是纪实影像的本质属性。它要求创作者从现实生活中获取创作素材,以非虚构的方式从事创作。而纪实,则是一种美学风格。它不是真实,而是与真实的关联。纪实风格强调记录行为空间的原始面貌,在创作者投入了情感与评价的"参与的观察"中完成审美过程。其目的在于创作者通过对客体的关照与欣赏者的交流,使纪实风格上升为一种思维的品格。
  影像现场目击的特点,使照相机和摄影机成为记录真实的最佳佐证。纪实影像的发展过程中,照相拍摄和纪录片摄制作为公认的纪实手段,为"透过纪实反映真实"提供了实现的基础。
  
2、纪录手法:抓拍与跟拍
  
纪实风格要求"镜头好像人的眼睛"。但摄影器材的介入,在拍摄现场客观上使人戴上了眼镜,给"透过纪实表现真实"造成了一定障碍。因此,在观察同时避免主观介入,寻找最适合纪实风格的纪录手法,成了纪实本质能否真正实现的关键所在。
跟拍与抓拍,是纪实影像两种最主要的纪录手法。
  抓拍,是通过捕捉精华瞬间,寻找最能体现真实的典型画面。它追求的是在不干扰对象的基础上,捕捉最真实的画面,保持现实生活的原生态。由于自然与社会始终处于流动状态,在迅速流逝着的事件中,带有典型意义的精华瞬间极其短暂。在这个前提下,依靠摄影师敏锐的洞察力而完成的抓拍工作,就体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西班牙内战期间,著名摄影师罗伯特·卡帕拍摄了这样一幅照片:士兵被敌人的子弹击中的同时,卡帕的相机?quot;击中"了他--一名身着白衬衫的男子倒向身后的土堆,步枪快从后扬的右臂中脱手,他慢慢地倒向自己的影子,走向死亡。照片正是以不可替代的原生态,说出了纪实摄影瞬间抓取的巨大魅力。
  跟拍,是通过对事物长时间生存状态的连续记录,从琐碎的一地鸡毛中摘取重点,反映真实的生活,达到完全记录的目的。它需要摄影师与被摄者长时间的接触,使他们对镜头从生疏到熟悉,甚而忘记它的存在。
  
3、纪录技术:迅捷与灵巧
  
摄影是技术性的艺术。创作者的独特观点及其对所记录事件的态度,都必须通过技术手段表现在照片和屏幕上。随时抓拍突发瞬间、隐蔽地跟踪长时间的生活原生态,这些记录的实现,都有赖于拍摄器材具备的灵活性和简便性。而随着科技的发展,数码技术的产生和进步,无疑为纪实风格的体现提供了有效的支持。数码照相机所具备灵巧性和的迅捷性,正在使记录镜头真正成为了"人的眼睛",并且使记录的过程也变得更加的细腻和更加的人性化。同时,数码技术"即拍即得"的现场优势,也为拍摄者提供了更为自信的心理空间。

二、纪录内容:现实的戏剧化
  
日常生活中,一般事物都存在发生、发展、高潮、尾声等一系列不间断的过程。其中有一些可以预见,而另一些则出乎意料。纪实影像所拍摄的内容,需要经过一定的选择。其中,预见性和假定性便是判断的标准。预见与假定,两者相辅相成,使纪实影像作品更具现实感和趣味性。
  人生本就充满悲欢离合,而纪实作品似乎更能体现出人生对于悲欢离合的生活体验。透过突发性的戏剧细节,显示出创作者对于被摄事物的不张扬的关怀--这,应该是纪实创作最重要的目的。
  
1、故事性:
  
尽管纪实作品可以大致分为故事性和非故事性的不同类型,但是即便是非故事的纪实作品,也包含一定的"故事因素"。因为,人们对世界客观的表现会受到创造性的影响。无论是纪实摄影还是纪录片,无论是瞬间画面还是长时间记录,都会在原生态中反映出一定的戏剧性。这样的戏剧性就是"故事因素"的潜在因素。
  纪实照片的核心是生活流,在整体上呈现的风格朴素而平淡,甚至会有些乏味。但是,它和饱含各种情节冲突的戏剧性场景却并不矛盾。戏剧性场景是纪录片的表达手段与结构方式。此中,一个重要的艺术手段就是将真实生活影像戏剧化,即通过戏剧性场景来表达制作者的个人思想。
  这样的因素表现在纪实摄影中,也就是要求体现"瞬间精华"。对于事物发展规律的掌握,使得摄影师对突发瞬间有了预见的可能。而生活阅历和摄影经验的积累,也使摄影师们捕捉的瞬间具有了一定的情节性和典型意义。法国抓拍大师卡蒂尔-布列松的《车站后面》,就是这样一幅自然生动、现实感极强的作品,当照中人将脚跨向水潭的一刻,精华瞬间成为了永恒。
  
2、审美性:
  
与所有艺术创作一样,成功的纪实影像必须具备审美的特性。构成艺术品整体的每个元素,应该都具有这种特殊的作用:使观众在为作品反映的内涵而震撼的同时,也被作品表现形式上的新颖、生动所感染。
  宋朝在他的摄影作品《矿工》中,刻意通过大画幅相机,强化了底片的清晰度和对细节的表现力,并以白色背景和不完整构图,强烈烘托出了矿工劳作后的黑脸膛以及略显麻木的精神状态,以独特的审美追求给人以震撼。
  
3、文学性
  
本文开头已经提到,纪实影像是人类认识世界、体验世界的思维方式,也是人类传达情感与思想的工具。传统观念中,文学是人类表情达意最主要的工具,而当影像表现的思想需要补充,或者避免误读的时候,文字说明显得尤为重要。摄影相册里的文字说明,纪录片的字幕、画外音,都是以文字形式进一步表现出所记录人物的思想感情、事件的发展状况。
  比如王福春的摄影集《火车上的中国人》便是很好的例子。他长年奔波于各条铁路,用一幅幅列车上的动感画面展现改革开放时期人们的生活,使之成为中国当代社会历史发展的生动写照。而他为照片所配发的文字,无疑也使他的纪实影像更具感染力和说服力。文字与影像的完美结合充分说明:纪实影像的创作,其真正目的并不是拍摄本身,而在于用它所特有的方式,感悟人生、透视人生、印证人生、展示人生。并且为见证历史,留下图像和文字并行的、具有立体质感的生命痕迹。
  
三、纪实精神:解读局限的突破
  
"纪实精神,是对人的真诚、平等的尊重和倾听,是对生活真相敏锐的、勇敢的探索和质疑。"
  纪实,不仅只是一种表象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反映人性中真实的内在力量。一味地为纪实而纪实、简单复制现实而忽略现实背后的人性关怀--这样带有局限的影像,已经不具备生命力。
  由于个人阅历经验以及审美价值上的差异,对同一幅文艺作品,不同的读者自然会产生不同的解读方式,产生不同的视觉体验和心灵感悟。影像符号仅仅只是一种视觉冲击,它既是审美的原点也是终点,它既没有戏剧性也没有更多?quot;情节之外的原意"。用近观和冷眼旁观的拍摄方式,营造简单的视觉语言,并企图通过不同读者的解读,赋予照片更深层的含义。
  瑞士摄影家罗伯特·法兰克的摄影集《美国人》就是这样的纪实作品。没有经典的"精华瞬间",没有体现戏剧性,甚至打破了完美经典的构图模式。照片中,那些被完全世俗化的美国人或呆滞、或麻木、或平淡、或无奈的神情似乎并没有更多的"艺术性"可言。但当这样"非决定性瞬间"的捕捉在读者眼前层层叠加,照片背后的内在力量也在不断冲击着他们的内心世界。暂时抛却纪实风格传统、完美的表现手法,让看似乏味的记录深入到被摄事物的内心,使读者感受到一种源自于心灵的真实。
  由此可见,以"人性关怀"为主,突破传统纪实风格在表现手法和意义上的局限,从把握影像背后的心灵感悟出发诱导审美经验的外化,才能进一步拓展纪实影像的深层含义。也只有这样,纪录精神的实现和发展,才有了更为广阔的天空。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10-02-17 18:13  #4
会员
sparks_chen

级别: 小学六年级
积分: 1049
发帖数: 979
注册日期: 2007-10
来自: 中国, 上海, sss
何谓“看不见”?
“看不见”有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难得一见。第二个层次是视而不见。第三个层次是通过拍摄,将可以看见的东西变成想看见的东西。第四个层次就是通过看得见的形象去表现那些看不见的情思、心绪、意念等。
无论是把看见的变成想看见的,还是用看见的引发看不见的,实质上都是一个表现的问题。艺术创造就是用直观的形式来表现人的内心的情感、心绪、意念。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回复帖子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返回论坛 »
所有时间均为GMT+8:00. 现在时间是 13:12.
  ©2012 新摄影. Nphoto.net.    关于NPHOTO  |   使用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京ICP证120230号   京ICP备12004737号-2 Powered by Nphoto Forum v0.5.0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