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瞬间凝固 发表 这样说,还是拆一还一而已。 我也曾经被拆迁过,也曾经在房地产公司做过预算。我觉得拆一还一,是非常不合理的安置方式。比如,这一片有十家平房,拆迁以后,盖了一座30层的楼房,安置了100户。就等于在原有土地上,增容了十倍。这是在原有十户的基础上增容的。如果只给原来这十户原有的面积,明显是坑爹坑大发了。 设想一下,假如这十家住户,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然后拆除了原来的住房,盖了一栋三十层的楼房,获得了100套住房。那么,除了自住十套,另有九十套可以进行销售。当然这是完全理论上推演,但实际上,也正是如此。所以,旧房改造,拆一补3-5,我觉得才是公平的补偿方式。 因为原有住房,除了被拆除的面积,还有空间,不仅仅是生活空间,更重要的是原有住房的立体空间,这些都是被无偿侵占的被人们忽视的重要财富值。就像一个国家,除了有领土\领海,更重要的还有领空,一间破旧的平房,其实面积不值钱,值钱的是它的空间,正是由于房屋的空间是无偿的、无情的、肆意的被侵占,才造就了房地产豪富的神话。 不管这些了,还是拍个月亮看看能盖多少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