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是个扯不清的东西。 1.纪实是否允许摆拍? 从现实看,是可以的。比如尤金史密斯拍的那个什么日本的那个村,他到那里生活了很长时间,和当地人混的很熟,有些就是摆拍的。同时,”摆拍“这个概念也很难界定,比如我和一个马车夫混熟了,我看看当时光线挺好,我就和他说:我想拍张你坐在马旁边抽烟的照片,行吗?他说好吧,于是点支烟抽起来。我拍了几张,这算不是是”摆拍“?很难说清楚。
2.艺术性第一还是故事性第一? 更加含混了。什么叫”艺术性“?什么叫”故事性“?都很难界定。没有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说法。有些纯粹的影像,即使没有任何所谓的”故事性“,也被认为是纪实的好作品,比如一些拍摄橱窗的光影驳杂的作品。这种作品,都谈不上有什么”故事性“,当然也就不存在哪个第一了。有些作品可能只有”故事性“而几乎没有艺术性,也可以是好作品,比如反应战争的作品,有些镜头,只要你能拍下来,就是”好作品“了,不需要什么”艺术性“。
3.摄影是不是艺术? 口水战打了几十年也争论不清楚。不过从现实的角度看,承认它是艺术会让摄影家们的日子好过一些,所以从现实的角度出发,还是承认它是艺术比较好。
说了这么多,那对于”纪实摄影“有没有一些绝大多数人,或者行业内的人都认可的”标准“呢?我想还是有的。比如不应该用后期的手段往原始画面上增加任何当时不在场的事物;除了剪裁外,也不应该用后期手段减少当时在场的事物。这个应该是绝大多数人都认可的”标准“。而对于其它的摄影门类,比如风光摄影、人像摄影、商业摄影等,上述的后期一般都认为是可以的。
另外,纪实摄影和报道摄影还有点区别,就是报道摄影是绝对不允许摆拍的,纪实摄影则没有这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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