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HOTO.NET
新摄影论坛 > 摄影讨论区 > 摄影杂谈 > 网友人海飘过被“侵权”的母亲肖像官司仍旧没有着落!  
回复帖子 总页数 (13):    1   <<  11  12  13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作者 主题 
本主题由 人海飘过 于 2007-06-02 22:25 加入推荐
2007-07-07 05:47  #151
会员
wolfla

级别: 小学六年级
积分: 756
发帖数: 661
注册日期: 2006-12
来自: 美国, ., .
引用:
最初由 人海飘过 发表
再现去年母亲节来临的前两天(2006年5月11日),在长春市繁华的商业街道上,一商家立起百米长的“母亲墙”进行母亲节签名活动。商家将人们一天下来签满名的“母亲墙”换下,并在第二天重新换上一块新的百米“母亲墙”,人们在继续签名祝福母亲直到母亲节到来的同时,他们不会想到商家正在打着申请吉尼斯纪录的如意算盘,现场还有这样的广告字眼:活动期间消费者在购物中心购满200元除获不同金额的赠卡外,还可获赠《致母亲书》。
“妈妈为我操劳了!您的良苦用心会有收获的,永远爱你……”“祝妈妈永远健康!”一系列祝福母亲的话语被长春街头过往市民认真地写在一面墙上,直近千米,签名购物活动连续进行了5天,新浪网、中华网、新华网和中央电视台及各大广告媒体均有宣传报道...
此片是我在山东诸城一个桃花艺术节人群中抓拍并已和老太太签订肖像使用权书,商家用此片作广告促销活动时并没有经过我同意,更没有一方和我联系。
同在中摄网做斑竹的好友秦都胡子在长春贴吧开帖揭露此事,5月13日,长春《新文化报》社会新闻部通过秦都胡子找到我的电话采访并让我写了声明准备发表,很快又来电话告诉我:此消息已被长春市委宣传部压下。愤怒之下我在东北风摄影网发了帖子,这个帖子也曾被东北风置顶。一个自称长春市委宣传部的人马上给我电话进行了威胁并在东北风化名跟贴威胁。后东北风网站站长打来电话称也接到了权威部门电话,为不给东北风网站添麻烦,我辞掉了东北风摄影网斑竹。 经了解,侵权部门是当地一家纳税大户,迄今为止,侵权消息在吉林没有一家报道过。
经和对方商量无果的情况下,在对方所在地长春起诉,经达近半年的等待,得到当地法院如下判决(摘要):

原告当庭提供了其所拍摄“母亲”作品过程的15张相关图片,其中包括原告与“母亲”作品母亲本人的合影,以及中国摄影家协会授予该作品为获奖作品的证书,足以证明原告为涉诉作品的作者,故原告依法拥有涉诉作品的著作权。

判决如下:

一、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510元(原改已预交),原告负担1653元,被告负担3857元。

原告起诉书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要求赔偿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发行权、复制权、作品的完整权及获得报酬权全都被法院驳回!

法院不支持原告要求被告道歉,原告发生的律师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全部自负!

近半年过去了,著作权和《母亲》的肖像权早已被践踏得体无完肤 而黑心的商家被判赔的一点点费用至今一分不付!

我会不停的呼吁,直到他们把我抓进监狱!


有点错乱!这种事情只有在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才有啊!在那片充满母亲的爱的热土上,是不会发生这种连非洲土著半奴隶社会也很少发生的事情吧?

对了!怪不得有国产照相器材不用!却使用被你们憎恨的日本人的产品的人,这可是200%的“数典忘祖?”



____________________
君子和而不同
信息和数据摘自相关公众资料和专业网站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07 07:54  #152
会员
捕光掠影

级别: 小学二年级
积分: 67
发帖数: 42
注册日期: 2005-12
来自: 中国, 河北, 任丘
坚决支持人海飘过大姐!

大姐的遭遇比俺惨多了。在您自己维权的同时,也可以让片中的“母亲”来维权。在母亲的脸上乱写乱画,假如这是组织者的母亲,就是给了你十万元,你愿意这样吗?!看到这种场景,你心里是个啥滋味?!所以,不要用“公益”来当遮羞布!

对于一些人的冷嘲热讽和风凉话感到痛惜!你是摄影人吗?你能置身事外吗?!今天你不积极维权,明天被侵权的有可能就是你!!!这是在为所有摄影人、为大家维权!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发出同一个声音,让侵权者感受到我们大家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

这是沧州论坛上关于俺的遭遇的帖子http://www.czqq.net/read-htm-tid-1036448.html
这是新摄影上发的帖子http://forums.nphoto.net/thread/2007-07/06/ff8080811397f6d701139941351d07a51.shtml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07 07:57  #153
会员
捕光掠影

级别: 小学二年级
积分: 67
发帖数: 42
注册日期: 2005-12
来自: 中国, 河北, 任丘
这是“不摄之摄”网友发的帖子,写的很好,特转帖在这里,希望那些法律意识淡薄者多看看。

附:
霸王条款的终结 ——不摄之摄
--------------------------------------------------------------------------------


先引用一份资料: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和四十一条对格式合同的制定与提供做了原则性规定,其目的是:防止格式合同中“霸王条款”的涉入,以加强对处于劣势地位的相对人的利益的保护,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处于基本平衡的状态,从而符合契约自由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但合同法的这一立法目的实现了吗?没有。我们可以看到,格式合同在显示其巨大的生命力的同时也暴露了其让人担忧的缺陷——“霸王条款”横行。
原因在哪?——在我国现行合同法框架内,在可预期的范围内,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订入“霸王条款”的收益总会大于成本。用经济学的观点就是,经营者采取这一行为的机会成本很低,甚至是没有, 所以在“利益最大化”本性的驱使下,他没有理由不把“霸王条款”写入格式合同。因此,为了抑制或是防止它选择这一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做出此行为选择的机会成本。因为,根据经济学原理,如果做某件事情的机会成本提高了,那他选择做这件事情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只要把机会成本提得足够高,就可以抑制或防止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订入霸王条款。换句话说,就是要让他们在写入霸王条款之前 ,明确地知道他这样做的后果只能是使他的预期收益将会等于或小于成本。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合同法中增加对“霸王条款”的禁止性规定,成倍加重对订入“霸王条款”的行为的处罚,并使这种处罚足以抑制行为人的这种冲动,从而达到其在制定格式合同时能够自觉地剔除损害行为相对人利益的条款。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霸王条款”就不会如此猖獗,格式合同也就不必背负历史的骂名了。


其实这件事情,就其侵权与赔偿内容而言,并没有多少轰动性,因为当今社会此类现象比比皆是;但其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却是当今中国最突出的问题———— 当今中国之法治体制健全程度和民众法治意识之成熟程度!

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在中国,当一个社会群体被集体侵权后,往往是只有个别人出来争取被侵害的权利,而绝大多数人却选择了沉默和妥协!甚至,我们都能看到几千年来我们的社会都是这样一个状态?正常么?
法治意识的淡漠,权利意识的麻木,个人利益本位的畸形扭曲……导致我们不会为社会群众利益去奋斗和牺牲。很可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个社会不平的事情多了,我自己折腾会成功么?我为维权付出那么多代价,别人却跟着分享胜利果实?
几千年的人治社会,使我们的民主和法治思想几无生根之土壤!
曾记得上学的时候,我的老师讲过一个著名的法学理论,大意是这样的——公共权利就像一块公共的草地,如果上面跑进了一只羊啃草,大概没有人去管,你也不会主动去把羊轰走;如果是跑到自己家的草地上,恐怕你早采取措施了。因为那直接侵害了你的利益。其实,羊啃公共的草地也一样侵害你你的利益,因为公共利益中也有你一份。一个法治机制成熟的社会,应该有足够的力量去维护公共的草地不被糟蹋;一个法治意识成熟的公民,也应该有足够的责任感去维护公共权利不被侵害,其中当然包括你自己的权利!

看了捕光掠影的帖子,我觉得,我们每个人其实都不仅仅是在维护自己的那点被侵害的利益,而是代表社会最普通的人群在和一个庞大的商业垄断势力在较量,这是一场正义与罪恶的较量,也注定是社会不断进步、不断走向法治化的一个必然过程。
作为一个人,你可以选择在沉默中放弃,那是个人的权利;但如果一个群体的放弃,就一定是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的悲哀,这样的社会注定没有希望!
不想在这里争论这件事情本身的具体枝节,只想给大家提个醒:有时间,在摄影之余,看看法律方面的书,多一点思想,确实很有必要,关乎生存之未来……

强力支持捕光掠影的提议!!向霸王条款开战!!
在开战之前,先让我们认真学点法律知识吧^^^^^……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07 10:04  #154
会员
wolfla

级别: 小学六年级
积分: 756
发帖数: 661
注册日期: 2006-12
来自: 美国, ., .
这么多苦大仇深的人啊!


____________________
君子和而不同
信息和数据摘自相关公众资料和专业网站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07 10:13  #155
版主
人海飘过

级别: 初中三年级
精华: 5
积分: 3740
发帖数: 2944
注册日期: 2003-12
来自: 中国, 山东, .
引用:
最初由 捕光掠影 发表
坚决支持人海飘过大姐!

大姐的遭遇比俺惨多了。在您自己维权的同时,也可以让片中的“母亲”来维权。在母亲的脸上乱写乱画,假如这是组织者的母亲,就是给了你十万元,你愿意这样吗?!看到这种场景,你心里是个啥滋味?!所以,不要用“公益”来当遮羞布!

对于一些人的冷嘲热讽和风凉话感到痛惜!你是摄影人吗?你能置身事外吗?!今天你不积极维权,明天被侵权的有可能就是你!!!这是在为所有摄影人、为大家维权!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发出同一个声音,让侵权者感受到我们大家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



您好!
看到您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很是痛心和同情。用样,我也正遭遇投诉却得到不公正判决的窘况。
我的被侵权官司非常感谢新摄影影友们和蜂鸟、无忌、佳友在线、中摄网等几个大网站的支持和关注。尤其《佳友在线》给于总置顶,目的是想呼吁媒体介入!
许多影友说:“人海,你不是为自己,是为广大摄影人的合法权益而战,否则,你的今天就是大家的明天!”在不公正的判决下,这些网站的影友曾让我公布帐号欲在网上发起捐款帮我打下去均被我拒绝。原因很简单,既然天平倾斜,影友们的血汗钱只会再落入虎口。
这场官司直接费用三万多,(还不包括其他相关费用)请接受我的教训,维权的同时一定考虑维权成本
面对一些影友的说三道四,,不想解释什么。
心,在流血......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07 10:15  #156
会员
wolfla

级别: 小学六年级
积分: 756
发帖数: 661
注册日期: 2006-12
来自: 美国, ., .
引用:
最初由 人海飘过 发表


您好!
看到您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很是痛心和同情。用样,我也正遭遇投诉却得到不公正判决的窘况。
我的被侵权官司非常感谢新摄影影友们和蜂鸟、无忌、佳友在线、中摄网等几个大网站的支持和关注。尤其《佳友在线》给于总置顶,目的是想呼吁媒体介入!
许多影友说:“人海,你不是为自己,是为广大摄影人的合法权益而战,否则,你的今天就是大家的明天!”在不公正的判决下,这些网站的影友曾让我公布帐号欲在网上发起捐款帮我打下去均被我拒绝。原因很简单,既然天平倾斜,影友们的血汗钱只会再落入虎口。
这场官司直接费用三万多,(还不包括其他相关费用)请接受我的教训,维权的同时一定考虑维权成本
面对一些影友的说三道四,,不想解释什么。
心,在流血......


否则,你的今天就是大家的明天


____________________
君子和而不同
信息和数据摘自相关公众资料和专业网站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11 16:03  #157
会员
芦笛

级别: 小学四年级
积分: 366
发帖数: 334
注册日期: 2006-07
来自: 中国, 陕西, 西安
声援!关注!支持!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11 21:51  #158
初级会员
看个够

级别: 小学一年级
积分: 6
发帖数: 5
注册日期: 2006-04
来自: 中国, 湖南, 株洲
关注: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11 22:00  #159
会员
长甲归来

级别: 初中二年级
积分: 2732
发帖数: 2587
注册日期: 2006-12
来自: 中国, 安徽, 滁州
愿广大摄影人都来呼吁,为人海漂过讨回公道!支持!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12 03:13  #160
AIR
会员
AIR

级别: 初中三年级
积分: 3449
发帖数: 3371
注册日期: 2006-09
来自: 中国, 上海, 上海
"爱" 原本该这么写的 : .

不知哪年起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字眼被简化为"爱", 随着字面上的被简化, 爱也不知不觉地在行动上被"矮"化.

现在很多事情都在把"爱"挂在嘴上, 因为没有比这个主题更能引起大家共鸣的东西了.对诸如爱心大放送之类的东西我们已不再陌生也不再冲动. 以爱为名, 以啥为实,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愛'无心的话,那还叫愛吗?

请当事双方都收手吧, 为了作品中的母亲, 也为了愛,,,,有心的爱才是真!


千万别亵渎了""!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13 11:12  #161
会员
村外

级别: 小学五年级
积分: 445
发帖数: 423
注册日期: 2006-12
来自: 中国, 四川, cd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无奈,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只有珍爱自己,改变自己容易,改变世界难!
有时候真的不能怨别人,当你的帖子被东北风撤掉的时候,有没有想到你也删别人的贴呢?


____________________
闲拍庭前花开花落,漫摄天外云卷云舒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21 18:08  #162
会员
大自然掠影

级别: 小学二年级
积分: 55
发帖数: 55
注册日期: 2006-06
来自: 中国, 安徽, 阜阳
人海老师您不要难过,政府和盗版者的恶为是会得到正法的,您的权利法律终究会还给您的。我们在此严正质疑法律机关认真正视法律,还公民一个公道。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21 22:33  #163
会员
一念慈

级别: 小学五年级
精华: 1
积分: 658
发帖数: 577
注册日期: 2007-04
来自: 中国, 江西, 抚州
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你的观念决定社会的去向,任何个体和组织都需要声音,更需要精神!
强烈支持人海讨回公道!!!
人海的遭遇很说明我们摄影人现在所处的环境。
你爱摄影吗?爱的话,认真保护好我们今天的环境吧!为自己钟爱的事业争取权益是我们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
糍粑的摄影博客http://dp.pconline.com.cn/photoblog/page.do?method=homePage&aid=5884091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22 14:11  #164
初级会员
天地

级别: 小学一年级
积分: 2
发帖数: 2
注册日期: 2007-06
来自: 中国, 山东, 潍坊
支持人海飘过大姐!希望新摄影的朋友都来参与谴责当地政府的行列中来,为人海飘过大姐讨还公道...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2007-07-22 14:45  #165
会员
孤影飘摇

级别: 小学二年级
积分: 59
发帖数: 54
注册日期: 2007-07
来自: 中国, 上海, 上海
唉~
我们只能说
谁叫咱不幸生在中国!!


____________________
漂向遠方……
搜索:主题· 帖子· 图片 引用 · 报告  
回复帖子 总页数 (13):    1   <<  11  12  13      < 上一页 | 下一页 >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返回论坛 »
所有时间均为GMT+8:00. 现在时间是 23:15.
  ©2012 新摄影. Nphoto.net.    关于NPHOTO  |   使用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京ICP证120230号   京ICP备12004737号-2 Powered by Nphoto Forum v0.5.0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