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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人海飘过 于 2007-07-08 16:14 加入推荐
2007-07-06 09:59  #1
会员
捕光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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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索尼、好耶讨说法:你凭啥白用我的照片?!
Sample Text

我叫王凤奎,“捕光掠影”是我的网名,《古淀欢歌》是我的作品。仅仅是因为参加了一次索尼α“旅游随笔”摄影比赛(主办单位:上海好耶广告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没有获奖的情况下,便被擅自用于第十届CHINA P&E索尼展台的宣传片中滚动播出。(详情见沧州论坛http://www.czqq.net/read-htm-tid-1036448.html)。

索尼们的借口和理由是其活动规则中的一条规定:“4、主办方及赞助方有权将本次比赛参赛照片用于与此次活动相关的报道及展示。”同时,还有这样两条规定:“2、因用户提交的作品侵犯其他任何第三人肖像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而给主办方及赞助方造成损失的,该用户应向主办方及赞助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主办方及赞助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高,实在是高!!!
好处占尽了,责任推光了!!!

我不禁要问索尼、好耶:
一、我参赛了你就可以随便使用我的作品吗?!谁给你的权利?!
二、你既不征得作者同意,又不署作者姓名,且不支付任何报酬的随意使用参赛作品,出了问题又让作者来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你们的“法律责任”体现在哪里?!我的权益体现在哪里?!你们觉得这样公平吗?!

纵观各类影赛,最惨的莫过于那些“入选”作品,仅仅是一纸获奖证书便买断了作者的几乎所有权利;这次索尼、好耶“你参赛我就白使”的规定可谓登峰造极开先河!!!

“主办方及赞助方有权将本次比赛参赛照片用于与此次活动相关的报道及展示。”这样的规定有法律依据吗?合法吗?有效吗?

《中国摄影报》6月26日2版的专题——“今天你维权了吗?”既让我看到了希望,又让我感到很渺茫!

当前,摄影作品被侵权的现象可谓触目惊心!摄影人的权益体现在哪里?!谁来保护我们的权益?!我们又该如何维权?!

“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么胆壮的?!”
摄影评论家鲍昆的一句断喝,坚定了我向索尼、好耶讨说法的决心!

你的作品被侵过权吗?你对侵权行为持什么态度?
索尼、好耶该不该向我道歉?该不该给于赔偿?
摄影者,为了维护我们共同的权益,请向侵权者发出我们共同的吼声!!!
——索尼、好耶:你凭啥白用我们的照片?!

(值此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即将成立之际,请广大摄影者踊跃跟帖,表明你的立场,阐述你的观点,讲述你被侵权的惨痛经历和成功的维权故事,以此作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催产剂,并期待着协会正式成立的那一天早日到来。欢迎跟帖、转贴。)
捕光掠影 上传了这个图片:


[ 此帖由 捕光掠影 最后编辑于: 2007-07-06 10:05 ]
本帖评分记录
人海飘过   2007-07-08 16:14   +20   推荐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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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0:01  #2
会员
捕光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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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盗用的作品《古淀欢歌》
捕光掠影 上传了这个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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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0:14  #3
NNN
会员
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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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俺支持所有被侵权者争取自己的权益……

但是,这件事情看下来,从感情上,俺同情您,但是从法理上,您参赛就代表您已经认可接受了那些条款,尽管那些条款可能是霸王条款。但是霸王条款是另外一件事,跟侵权无关,如果觉得那些条款不公平,也可以选择不参赛……

所以,从法理上讲,不能说人家侵权,如果打官司,恐怕是打不赢的……

俺只是实话实说,请您不要介意,俺最痛恨侵权剽窃,因为这样的做法跟小偷强盗无异……但就这件事情来说,俺不认为人家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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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sucks, so suck it up and shut your mouth just work your tail o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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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0:4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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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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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应该好好读读参赛声明

觉得不合理就不要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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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1:01  #5
会员
江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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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啊,您一张小小照片算什么,况人家赞助了耶,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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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爱您所爱,照您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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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2:15  #6
会员
长甲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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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可以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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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3:0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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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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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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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3:0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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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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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多了去了,习惯上大家都只关注着自己被动地参赛,至于主动地利益维护方面都不说或者默认着,甚至根本就没这么考虑.所以,国内几乎一切大赛都是霸王条款,并且,对参赛者缺乏最起码的尊重!
为什么?中国人太多,不论你的好坏,只要你论这或那,人家根本就不把你当回事,少了谁都照样发财!
这是中国人文状态最凸显的弱点.
哥们,这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就看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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糍粑的摄影博客http://dp.pconline.com.cn/photoblog/page.do?method=homePage&aid=588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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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6:40  #9
会员
捕光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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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NNN 发表
首先,俺支持所有被侵权者争取自己的权益……

但是,这件事情看下来,从感情上,俺同情您,但是从法理上,您参赛就代表您已经认可接受了那些条款,尽管那些条款可能是霸王条款。但是霸王条款是另外一件事,跟侵权无关,如果觉得那些条款不公平,也可以选择不参赛……

所以,从法理上讲,不能说人家侵权,如果打官司,恐怕是打不赢的……

俺只是实话实说,请您不要介意,俺最痛恨侵权剽窃,因为这样的做法跟小偷强盗无异……但就这件事情来说,俺不认为人家是侵权……

我咨询了一位摄影论坛的法律顾问,他说“主办方及赞助方有权将本次比赛参赛照片用于与此次活动相关的报道及展示。”是无效条款。索尼、好耶的做法登不得大雅之堂,占了的是小便宜,失掉的是大人心。聪明反被聪明误!此等小聪明绝不应是国际化大公司所为。此事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索尼们能赔你几百元钱,而是为了唤醒那些被侵权了还无动于衷、无可奈何的摄影人,警告那些恣意妄为的侵权者,让公平、公正之花开遍摄影之树,让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劳动成果之风吹遍每一个涉及摄影版权的角落!
面对着种种的不公平,难道我们还要继续忍气吞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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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6:5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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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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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晕

按道理,将参赛作品用于活动本身的宣传好像也说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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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可以@不许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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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8:13  #11
会员
久摄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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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1288
注册日期: 2002-02
来自: 中国, 四川, CHENGDU
凭啥 就凭这些奸商不讲诚信,有相关权利寻租者撑腰,牛叉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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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酒常灌 善饮好摄 呼吸吐纳 生生不息 职业闲人 活着真好 好好学习 天天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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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8:14  #12
会员
炊烟牧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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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653
注册日期: 2007-05
来自: 中国, 上海, 浦东
支持楼主
放在展台上宣传就是用于商业用途
如果是非盈利的也就罢了
凭什么你靠我的作品赚钱而我什么也没有得到。。。。
至少,参赛的奖品我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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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9:13  #13
会员
摄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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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2007-06
来自: 中国, 广东, 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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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19:43  #14
会员
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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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NNN]首先,俺支持所有被侵权者争取自己的权益……

但是,这件事情看下来,从感情上,俺同情您,但是从法理上,您参赛就代表您已经认可接受了那些条款,尽管那些条款可能是霸王条款。但是霸王条款是另外一件事,跟侵权无关,如果觉得那些条款不公平,也可以选择不参赛……

所以,从法理上讲,不能说人家侵权,如果打官司,恐怕是打不赢的……

俺只是实话实说,请您不要介意,俺最痛恨侵权剽窃,因为这样的做法跟小偷强盗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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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6 21:09  #15
会员
lank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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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2006-05
来自: 中国, 天津, 河西
换种思路,您的照片之所以被选中,说明您的摄影有一定水平,它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也算对您的免费宣传。
小事,不值得介怀。
如果费时费力的打一场不见得赢的官司,太不值了。
希望这件事不要影响您对摄影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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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认真拍片,毫无门户之见的业余摄影爱好者
微距小组欢迎您!http://groups.nphoto.net/zi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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