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姑娘·汉奸·阿Q
引用: 最初由 lankuang 发表 换种思路,您的照片之所以被选中,说明您的摄影有一定水平,它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也算对您的免费宣传。 小事,不值得介怀。 如果费时费力的打一场不见得赢的官司,太不值了。 希望这件事不要影响您对摄影的兴趣。 |
看了这位仁兄的帖子,忍不住还想说两句,因为我想起了三个词——花姑娘·汉奸与阿Q! 这位兄台真是高人啊——换个思路——真是思路一换天地宽!!看看,被人家大公司选中并免费使用,是说明俺的片片还有一定的水准,这是在给俺做免费宣传哪!真是该好好谢谢这索尼、好耶啦!人家那么瞧得起咱,咱再折腾岂不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俗话就是给脸不要脸喽…… 这种思维方式,怎如此的熟悉? 让我突然想起了抗日电影,想起了里面被日寇调戏的花姑娘,恍惚间眼前出现一个“经典”画面:一个汉奸对奋力反抗的花姑娘教导道:太君能看上你,真是你的福气了!小模样这么水灵,以后好好招待太君,太君会很高兴地……太君?太君还要尊重你?给你钱?征得你同意?妈的,老子长这么大都没有听说过!别给脸不要脸!…… 呜呼!被无辜侵权,我们还要欣然接受,还要对侵权者感恩戴德!还要以此作为我们自我炫耀的资本!真是让我们的阿Q叔叔都自愧弗如啊!! 这种思路,是何等的让人窒息!! 我们抗战胜利都60多年了,我们推翻封建帝制都100年了,为什么我们一些同胞的骨子里还有那么多的奴颜媚骨?还有那么深的“汉奸情结”? 看来,今天的这场争论和探讨很有必要。应该往思想深处挖一挖! 我们不会因为有侵权现象的发生,就失去对摄影的兴趣。但属于我们的权利,我们也决不会放弃,尤其是这“小事”背后有着关乎中国法治进程意义的时候,我们愿意为推动社会的一点点进步而有所牺牲! 我们会选择最有力、最有效的方式去和霸王条款、和一切垄断势力、和一切不公正的现象进行斗争,诉讼只是其中一种方式,而我们今天在网上所进行的讨论和呼吁,也是对大家法治思想的一种启蒙,也有着很深的意义。 斗争方式可以多元化,维权形式可以多样化,但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让人们的法治意识觉醒,推动政府不断建立和完善法治机制,彻底消灭霸王条款现象,让我们的生存更像生活!赢得本应属于我们的尊严和权利! 记得一首很流行歌的题目就很好——爱拼才会赢!只要我们万众一心,有啥不能摆平呢?小日本鬼子不是被赶走了么?神五、神六不是也都上天了么?没有什么困难战胜不了的。有进步就会有牺牲与付出,这是真理。我们应当为社会之文明进步有所付出。 老人家说: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吾辈亦当如是!自当如是! 以上言论,非针对那位仁兄,借题发挥以警人自警,而已。
[ 此帖由 不射之射 最后编辑于: 2007-07-09 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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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道为弓,以法为弦,以心为机,以神为矢,发乎无形,成乎有象,御气破空,莫不中的,是谓不射之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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