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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太白遗风 于 2007-12-20 21:55 加入推荐
2007-12-19 01:0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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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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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肖像权问题
我想问一下,,如果在大街上看见一个,超级大美女,或大帅哥。。。

我啥都不想,就跑过去拍了一张。。。

那这算不算 法律上说的什么侵权人家的肖像权呢???

比如,某个人拍了一个大街上一位老人或者年轻的MM。。。

这个作品正好拿了奖。。。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这个人找上门来了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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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遗风   2007-12-20 21:55   +20   推荐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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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01: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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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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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个问题就是。。。
为什么拍出来的照片,
洗了之后
在网上看的时候
还有出在书上的时候。
等等
很多种形式时看时。。。效果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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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19:4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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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机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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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场合大街是公众的,自己愿意暴露在大街上,就得接受人家正常的拍照.不愿意接受拍照可以遮挡、躲避.或者对拍摄者示意。但没有权利强行不让拍摄和指责。同时,在被拍摄者进行躲避和示意的拍摄的情况下,仍然强行拍摄,也是侵犯别人的人身权利(其中包括肖像权)。

中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可见,构成侵权行为,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自己上公众场合,视为自己同意暴露在公众场合下.我认为可以拍摄.
但作品未经过许可,不得用于有收益的活动(有物质\现金奖励的比赛也包括)。
用于大众传播新闻,上网交流(如这里),没有歪曲更改丑化.是可以的。

老八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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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19:4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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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机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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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kukcher 发表
再有个问题就是。。。
为什么拍出来的照片,
洗了之后
在网上看的时候
还有出在书上的时候。
等等
很多种形式时看时。。。效果都不一样???


当然,就光线而言,纸面是反射体,屏幕是发光体---效果当然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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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20:3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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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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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老机F8 发表


当然,就光线而言,纸面是反射体,屏幕是发光体---效果当然不一样了。


反射体是什么???????????????

发光体我能理解。。。。

效果不一样,那也是相差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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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20:3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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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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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的问题,,,还是不那么明白。。。

暴露在大街上,是让拍的???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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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21:0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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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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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说,某人在大街上散步,偷拍对方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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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21:1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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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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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我知道的美国的情况。

(1)公众场合任何人都可以拍任何事情或人物,警察也无权阻止。

(2) 上述情况911后有点变化,现在联邦政府大楼等关键建筑不让拍了。

(3)在公共场合拍摄到含有可辨识人物的片子,如果要发表的话要看情况。
A:商业用途(Commercial Use): 主要指广告用,必须得到画中人的允许(release)。
B.非盈利,编辑用途(Editorial Use),包括新闻报道,教科书,展览,甚至包括出画册,
不需要得到允许。

(4)名人的肖像权和普通人不一样。在公共场合拍到名人也未必能随便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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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21:2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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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tz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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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浙江, 温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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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老机F8 发表
公众场合大街是公众的,自己愿意暴露在大街上,就得接受人家正常的拍照.不愿意接受拍照可以遮挡、躲避.或者对拍摄者示意。但没有权利强行不让拍摄和指责。同时,在被拍摄者进行躲避和示意的拍摄的情况下,仍然强行拍摄,也是侵犯别人的人身权利(其中包括肖像权)。

中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可见,构成侵权行为,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自己上公众场合,视为自己同意暴露在公众场合下.我认为可以拍摄.
但作品未经过许可,不得用于有收益的活动(有物质\现金奖励的比赛也包括)。
用于大众传播新闻,上网交流(如这里),没有歪曲更改丑化.是可以的。

老八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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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胶片,使之渲染光影于灰阶之内,会聚有形于无色之间...
凡从此路过的朋友们,男人健壮,女人漂亮,牛机牛片,牛年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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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21:4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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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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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在街上拍了别人

这照片的了奖

"别人"会来告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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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23:1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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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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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吉林, 延吉
在自己看书学摄影的时候。。。
经常想起这问题。。。。

不管是名人还是 不是名人。。。

肖像权应该是在被摄人的手里吧。。。

这时该怎么办???? 拍完后打招呼呢? 还是拍之前打招呼呢。。。

如果拍之前打招呼的话,就没有必要拍P了。。。(没自然感了。)

如何处理。。。请大家提个好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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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0 16:5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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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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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永远是被拍摄人的!你拍照了,没经过人家同意,发表、获奖,就是侵权。

这个问题是“民不举,官不纠”的。让人家知道了,和你打官司,你会输的。当然,谁主张,谁举证,辩证很重要。时间地点见证人,你要能移花接木,那人也没办法,天底下长得象的人多着呢。一般人没时间、精力和你打官司。要是名人,就麻烦得多。再有就是用途,要是用于商业范畴或者是做了丑化、暴露隐私性的内容,打官司的可能性就大得多啦。还多半要输。

对名人,拍摄后,告诉人家一声。

拍摄后自己欣赏,不发表、不出版、不传播;就没这个问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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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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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0 18:0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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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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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kukcher 发表
再有个问题就是。。。
为什么拍出来的照片,
洗了之后
在网上看的时候
还有出在书上的时候。
等等
很多种形式时看时。。。效果都不一样???

换不同品牌的像纸,效果都不一样。

同一品牌像纸的不同批次,理论上讲效果也不一样。

关键看你的眼力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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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0 19:37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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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an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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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花岗岩 发表
肖像权永远是被拍摄人的!你拍照了,没经过人家同意,发表、获奖,就是侵权。

这个问题是“民不举,官不纠”的。让人家知道了,和你打官司,你会输的。当然,谁主张,谁举证,辩证很重要。时间地点见证人,你要能移花接木,那人也没办法,天底下长得象的人多着呢。一般人没时间、精力和你打官司。要是名人,就麻烦得多。再有就是用途,要是用于商业范畴或者是做了丑化、暴露隐私性的内容,打官司的可能性就大得多啦。还多半要输。

对名人,拍摄后,告诉人家一声。

拍摄后自己欣赏,不发表、不出版、不传播;就没这个问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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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0 22:4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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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机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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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花岗岩 发表
肖像权永远是被拍摄人的!你拍照了,没经过人家同意,发表、获奖,就是侵权。

这个问题是“民不举,官不纠”的。让人家知道了,和你打官司,你会输的。当然,谁主张,谁举证,辩证很重要。时间地点见证人,你要能移花接木,那人也没办法,天底下长得象的人多着呢。一般人没时间、精力和你打官司。要是名人,就麻烦得多。再有就是用途,要是用于商业范畴或者是做了丑化、暴露隐私性的内容,打官司的可能性就大得多啦。还多半要输。

对名人,拍摄后,告诉人家一声。

拍摄后自己欣赏,不发表、不出版、不传播;就没这个问题啦!


看这人像是哪里拍摄的。

电视,报纸新闻照片多了。但都是公众场合拍摄的,谁去告状了?

如果是人家在家里,或者临时的私有空间(比如宾馆客房),或道德不允许的公众地方,比如公共卫生间\公共浴室,就不能拍摄。大街上,公众场合,可拍,可正常发表。

肖像权永远是被拍摄人的!---没错。但没有侵犯肖像权,法院也不支持。法院依据的是《民法通则》中的侵犯肖像权的两个前提条件。


[ 此帖由 老机F8 最后编辑于: 2007-12-21 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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