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太白山 发表 看了“灯下人”君在甘南拍的片片觉得不错,其中有很多值得在下学习的地方。感悟颇多!于是乎写了如下的文字,并不是单指某一个人,其中有很多是自省的成分。烦请“灯下人”君多多包涵? 形式本身没有灵魂,这是它先天技术层面的属性所决定的。在下以为,形式只是一种用的东西,必须事先肯定、清楚地知道想拿它做什么的时候,才能决定运用某一种形式。假如事先定好了用某一形式,然后才想为什么去做,在下认为这是很荒谬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玩来玩去感到困惑的原因所在!庄子曰:“得意忘形”。意思是说,要得到事物的真意,忘记它的外在形式。在下以为,“忘记”本身就是存在,这就足够了!没有必要过多地有意识强调技术层面的所谓的“形式”。然而,“形式”真的能够忘记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庄子是说,要在潜意识中保存它,使它自觉不自觉地配合这个真意。要在下意识中运用它,使其在瞬间做出必要的反应。不要让它干扰对事物真意的认识以及再认识,不要用固有的形式套用在当下的事物上。 灵与肉的关系问题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不难理解,摄影具有摄影本身的现实品质。不仅仅是因为而且主要不是因为它是极度的现实感,单有现实感是不够的!否则,电话簿就可以认为是带有许多人物的剧本了?诚然,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拍摄时难于静下来深思熟虑地去 选择拍摄对象。画家可以从回忆和经过想象孕育的概念中吸取形象,而摄影则受制于被摄对象在该瞬间的外貌,他不能修整它的外貌,只能尽可能快的将其记录下来。然而,根本不用去为相机精确地、机械地纪录现实去辩解,这不是它的弱点,而是它的力量之所在。这些年 来通过阿勃斯、寇德卡等人的发展表明,它也可以突破这个所谓的“现实”!可以在特定时空下飘渺而灵动的描绘人类复杂的情绪,夹叙夹议地叙述并升华事物的本质与外貌。 一点想法不知正确与否,如有悖谬请君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