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园内包公子媳崔氏墓。史载,崔氏为包公儿媳,其夫包繶(包公长子)、幼子包文輔相继死后,守节不改嫁。包拯夫妇去世后,崔氏含辛茹苦將年幼的夫弟、包拯次子包綖撫养成人,并使成材。地方官感动,撰《节妇传》稟报朝廷,皇上传旨封崔氏為“寿安縣君”,后宋哲宗又加封崔氏为“永嘉郡君”。包綖一直像待母亲一样孝順崔氏,她去世時,包綖连夜赶回为之披麻戴孝举办丧事。“长嫂如母”的习俗典故便由此得來。崔氏在包氏家族和当时社会上都享有极高的声誉,《宋史》并为崔氏立了传。公公和儿媳同时被写进了国史的,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之中,也是绝无仅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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