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太白遗风 发表 我觉得关于盗版和侵权的事例非常多,虽从道理上来说,盗版和侵权一定不对,但在实际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我认为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区别可以从盗版者、受害者、获利者几个方面来看。 人海的被侵权事件,盗版者是集体,是组织;受害者是个人;获利的是集体。很明显,这是强势者以强欺弱,以权势欺人,是蛮不讲理的霸道行径,是和中央倡导的和谐民主社会倒行逆施的,因而必须得到纠正和制止。受欺负的弱者,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和支持是必然的,是深得人心的。 您在上面例举的情况当然是属于盗版和侵权,但情况是不同的。就说盗版软件吧。 比如现在使用极其广泛的PS软件,是国外的专业公司集中了很多科研人员的智慧研制出来的,正版的价格比电脑还贵。盗版者当然是一些具有较高软件知识的专业人士所为。获利的是全国广大的电脑使用者。试想一下,如果完全没有盗版的软件,在这么贵的情况下,有几个人会去使用PS软件?,中国电脑的普及会受到多大的制约?由于电脑普及,各行各业的发展也得到了极大的推进。假如,现在在使用盗版PS软件的个人和单位,全都去购买正版软件,会有多少资金流入国外的专业公司,这个天文数字一定非常惊人!这样的结果你说合理不合理? 在这事例中,强者是国外的专业公司,他们拥有很强的技术优势,而弱者是中国的广大电脑使用者。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作为强势者,应当具有国际的胸襟,适当扶持发展中国家的进步,不能因拥有技术而漫天开价,拼命掠夺,而应当根据市场的需求,有一个合适的价格,相信盗版会少许多。对PS软件的盗版,实际上是对其无视市场的规律和情况,漫天开价的抵制和反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盗版恰恰是因他们自己而起的,这样的盗版,既避免了国外的强势公司利用其技术上的优势,肆无忌惮地掠夺中国人民的辛勤劳动果实,又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全面发展,而发展的中国,对强势者也一定会带来广泛的利益。 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是我们应当持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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