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组织委员会关于取消 第二届“华赛”两幅获奖作品获奖资格等问题的决定 (2006年4月3日) 一,中国国际新闻摄影比赛(简称“华赛”)组织委员会日前被告知,在不久前举办的第二届“华赛”中,获得经济与科技新闻类单幅金奖的作品《中国农村城市化改革第一爆》疑为软件合成作品,获奖者曾用软件对照片上的内容进行了结构性剪贴。由于此前“华赛”组委会并未得到照片拍摄者就此作品产生过程的告知,组委会有关负责人迅速对此展开调查,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询问。 2006年4月3日,该照片摄影师林勤在发给“华赛”组委会的信中称:“2005年5月20日在深圳福田区渔村《中国农村城市化改革第一爆》当天,我选择了离爆破点最近的一栋建筑俯视爆破现场,13时爆炸声响起后的12秒内15栋握手楼陆续倒下,我拍完一个爆炸全景,又分段拍了几栋楼瞬间倒下的接片。” 根据本届“华赛”比赛规程第二项“参赛作品要求”中第11条的规定:“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华赛”组委会认为:林勤的参赛作品《中国农村城市化改革第一爆》不符合本届“华赛”的参赛条件。为维护中国国际新闻摄影比赛的严肃性和公平竞争原则,特作出决定:取消林勤该作品的比赛和金奖获奖资格。 二,本届“华赛”组委会另外获悉,获得本届“华赛”经济与科技新闻类单幅银奖的作品《流水线上的打工妹》系摄于2005年之前的作品。对此,组委会也进行了相关调查,情况如下:该幅作品确实摄于2005年之前,但作者参赛时系以组照形式呈送比赛的作品,由于整组作品的拍摄完成于2005年,因此,完全符合本届“华赛”有关“系列照片必须是在2005年完成的”的参赛要求。由于组委会前期工作的疏漏,在对参赛照片一一登记的过程中,没有注明整组作品中每张照片的具体拍摄时间,因此,本届“华赛”评委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根据比赛评选规则中“评委可以从落选组照中挑选符合规定的照片进入单幅摄影作品比赛”的规定,将这幅摄于2005年之前的作品从该组照中挑选出来,参与单幅照片的评选,并致其最终获得该类单幅照片比赛的银奖。 根据本届比赛规程第二项“参赛作品要求”中第1条的规定:“单张照片必须是在2005年拍摄的”,组委会认为该作品不符合本届“华赛”关于单幅作品参赛的条件,撤消该作品的银奖获奖资格,但摄影师及大赛评委会对此不承担责任。本届“华赛”组委会特就此事对摄影师王凡及本届“华赛”评委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致歉意。 三,本届“华赛”组委会对发现并指出上述两幅获奖作品问题的读者、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广大读者、网友对“华赛”给予更多的关注、支持、评说、监督,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未来的比赛组织工作中,制定和执行更加严格的操作规程,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为把“华赛”办成高水平的国际新闻摄影比赛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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